- 鉴定流程
- 鉴定所需材料
- 鉴定周期
鉴定流程

01委托
通过在线咨询或者致电咨询(+86 021 20220877)说明鉴定目的,鉴定专家根据个人情况给出鉴定意见和注意事项,并并可提前预约鉴定!
02审查
我所将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、委托内容及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。
03案件受理
与委托方沟通,了解鉴定目的和要求,并指定人员勘查鉴定物。了解案件相关信息。
04签订协议
签署《司法鉴定委托书》,商定取样方式、完成日期,并出具鉴定方案,在收取鉴定费用后落实鉴定。
05鉴定实施
鉴定人员收集相关物证、取样、检验、化验、比对、试验等,整理数据,分析和判断,形成初步结论。
06制作文书
主鉴定人撰写鉴定报告形成最终结论,校核、审批、签字盖章,出具正式报告。并为出庭接受质询。
07发放文书
卷宗归档。
鉴定所需材料
鉴定周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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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同意受理后将在规定或约定期限(补充或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,不计入鉴定时限)内完成鉴定工作:
常规服务一般自收到样本后5-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报告;
可以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加急服务,另收加急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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